第九屆振宇2947盃慢速壘球邀請賽台中站

第九屆振宇2947盃慢速壘球邀請賽台中站 報名簡章

一、主        旨:為配合政府鼓勵國人體育樂活,促進全國慢壘運動風氣,並回饋民眾、客戶及廠商對振宇五金的支持,特別舉辦本次活動。

二、指導單位:台中市政府運動局、台中市慢速壘球發展協會。

三、主辦單位:振宇五金股份有限公司。

四、承辦單位:振宇五金股份有限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壘球社。

五、協辦單位:大甲區慢速壘球委員會、清水區慢速壘球委員會、大安區慢速壘球委員會、龍井 區慢速壘球委員會、神岡區慢速壘球委員會。

六、比賽日期:邀請賽 113年9月21日及22日。

開幕式:113年9月22日 上午10:00 台中市國際壘球運動園區。

七、比賽方式:9/21 社會組6隊,9/22 邀請組8隊,投球高度不限。

        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22~2024年慢速壘球規則。

        比賽用球:社會組採Camasa JY-300,邀請組採Camasa JY-900。

        比賽球棒:木棒。

八、比賽地點:台中市國際壘球運動園區。

九、參加資格:

(一)參賽隊員國籍不限,不限戶籍,並不得跨組、跨隊,若發現,取消該球員資格。

(二) 報名表:

1.每隊25位球員為準。

2.領隊、經理、教練為球員時,須登錄至球員名單,未登錄者不得下場比賽。

3.個人資料保護法:依個資法規定所填報名表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,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。

十、報名方式:

報名時間:113/9/1~9/15。

報名方式:採用網路報名http://www.bsaila.com.tw/cup/signup/index.aspx?bsid=164902

領隊會議及抽籤:113年9月16日 (視訊參加/另外通知)

十一、比賽獎勵:

本次各組別比賽之冠、亞及季軍將獲紀念球棒獎座一組。另設有最佳美技、最有價值球員、打擊王、安打王、打點王各一名,將各獲得獎牌一面及紀念品一份。

十二、比賽附則及注意事項:

  • 凡參加比賽之所有球隊應遵守各項細則之規定,球隊若違反規定而利益有所損時,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大會提出異議。除非大會另行通知,否則所有賽程及時間以大會公佈為準。
  • 比賽中判為『自動棄權』之球隊,強制沒收後面所有賽程,被判『奪權』比賽之球隊則不影響該隊後面賽程。該場並以十比零計分。
  • 比賽採七局限制,滿四局相差十分(含)以上,滿五局七分(含)以上則提前結束比賽。
  • 比賽之時間限制:採二好三壞球制(一好球一壞球開始),以投手練球第一球出手開始計算,以主審為準。預決賽:50分鐘不開新局;冠軍賽無時間限制。
  • 預賽若採循環賽則有和局制,勝一場得2分、和局得1分、敗場得0分,若有隊伍積分相同時依以下方式決定晉級順序:
    1. 兩隊勝負關係。
    2. 淨得分(總得分-總失分)較多者。
    3. 總得分較多者。
    4. 總失分較少者。
    5. 兩隊抽籤決定。

※若有一隊被沒收比賽,該隊成績均不列入計算。

※複決賽若採單敗淘汰制(七局結束或時間屆滿時仍平手,則八局或時間屆滿之次局起採突破僵局)。〔以先到採用之〕。

※突破僵局採滿壘一出局開賽,第一局突破僵局攻擊棒次由教練指定,該棒次往前三棒分佔三、二、一壘,接續棒次上場打擊,若和局以此類推。

  • 好球帶的高度是1.82公尺以上,高度不限。落地擊中好球板及本壘板均算好球;好球板功能同本壘板,跑壘者回本壘可踩本壘板及好球板均算得分;守備員亦同。
  • 球員跨隊比賽被查獲時,以第一場上場比賽(以大會記錄)為所有權,另所跨隊之隊伍以冒名頂替,判為『奪權比賽』。
  • 為加快比賽節奏,比賽開始前兩局(三人出局為一局)以連續兩局為一個攻守交換,第三局開始恢復單局攻守交換。
  • 有關攻守名單應注意事項:
    1. 寫清楚應填寫之所有項目,教練或經理應簽名並註明球衣號碼。
    2. 預備球員欄應詳細填寫,否則若遇『保留比賽』而權力喪失則自行負責。
    3. 預備球員欄中未填寫之球員及只寫姓名未填號碼者,於比賽中 不得上場(或)替補其他球員,一旦提交攻守名單至大會後,已視為該場正式比賽出場人員。
    4. 報名時,未列於報名表中之球員欄者,比賽中不得上場比賽。若是教練或經理兼球員,則姓名除列於教練、經理欄外,於球員欄亦應將其姓名寫上,否則不得上場比賽。
  • 所有場內球員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之(正本)備查。大會之證件僅以身份證、駕照、護照、健保卡【以3C產品出示及其他證件概不承認】。
  • 不得有未列於秩序冊之球員欄中球員上場比賽,若經對方抗議成立,則被判為『奪權比賽』。
  • 列隊查證先發選手之資格問題(含跨隊、冒名頂替) ,於雙方列隊時接受身份之核對,預備球員一樣要列隊,未列隊之替補球員不得替補上場比賽。開賽後,不接受查核先發選手資格。本次比賽不採九人開賽制。
  • 背號筆誤,只要球員當場提出身分證明:
  1. 經裁判證實確為該球員無誤,則通知記錄組更正背號後繼續比賽。
  2. 倘若該球員無法提出身分證明,則裁判應即判定該錯誤隊伍為比賽『失格』、『奪權比賽』。
  • 球員服裝之規定:
  1. 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及球帽,球衣上應有隊名、背後應有背號,背號之每一數字至少十五公分高度,不得臨時手寫或浮貼上去。
  2. 經理、教練、跑壘指導員亦應穿著同款式之球衣,方得上場執行職務。
  • 非該場比賽球隊之球員及隊職員不得進入選手休息區
  • 女子條款:本屆盃賽接受女子球員報名。
  1. 一壘無人時,女子球員擊出內野滾地球,守備方需先將球傳往二壘,再轉傳一壘,始得完成封殺。
  2. 一壘有人時,女子球員擊出內野滾地球,守備方需先將球傳往三壘,再轉傳一壘,始得完成封殺。

十二、書面抗議:比賽中以裁判最後判決為終結,不得異議。針對裁判規則引用錯誤,應於比賽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結束後半時 內提出『書面抗議』。其作業方式:填寫抗議書、領隊簽名連同保證金一萬元              向大會仲裁委員會提出。仲裁委員會接獲該書面抗議後,召開會議討論,然後對該抗議作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出最後之判決及處置,如認為其抗議無效,得沒收其保證金。

十三、擊球員不可甩棒,因甩棒每場第二人次(含)以後,將被判逐出場。若因球審視為有故意之嫌              或暴力傾向,則不受初次犯規之限制,可直接宣告出場。

十四、除正常暫停外,其他任何暫停主審均會告知記錄組計時,在恢復比賽時立即通知記錄組及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雙方球隊。

十五、本次比賽採用4.5公尺封殺線,攻方跑壘員往本壘進佔時,若已通過(含踏觸)白線時就不              得返回三壘壘包,必須強迫進佔本壘(若未踏觸白線或界外延伸連線時不在此限)。此時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守備方,持球(用身體任一部份或手套)碰觸本壘板即裁決跑壘員封殺出局 (規定此條文目的              為防止跑壘員與守備員互相碰撞造成安全上之危險),其狀況(如未通過或踏觸白線前之夾              殺、死球進壘、正常跑壘跌倒爬起及其他狀況),則不受此條文之4.5公尺白線之限制。(本              條文屬於立即裁決)。本壘禁止有滑壘動作〔即判出局〕。

十六、本次比賽使用安全頭盔制:比賽球隊應自行準備雙耳之安全頭盔。

  1. 擊球員未戴安全頭盔進入擊球區準備擊球,投手投出球後,擊球員被判出局。
  2. 擊球員或跑壘員因違反規則,球員判其出局且不受舉發時機之限制(但需該球員在場上),以舉發時點前所有攻守仍屬有效。
  3. 擊跑員或跑壘員,跑壘中故意拋掉頭盔時,將判其出局。

十七、增額球員((EP)制:本次比賽不強制使用EP,EP可上場打擊、守備。

十八、凡是對大會裁判言語侮辱、推擠、挑釁、罷賽,判該名選手或教練禁賽一場,領隊、經理、管理判出場並不准進入選手休息區,若是勸告不聽判該名選手及該球隊禁賽所有賽程,並通報教育部體育署、原住民族委員會、中華奧會、中華體總、各縣市政府教育局、各縣市體育會、各縣市慢壘委員會(協會)禁止該員及該球隊參與任何慢壘賽事二年。

十九、以上各項決議經領隊會議通過實行,請各球員球隊確實遵守。

二十、遇有本規程未定事宜依中華民國慢速壘球協會2022 – 2024年慢速壘球規則為準。

二十一、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,得由大會隨時修定之。

發佈留言

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。 必填欄位標示為 *

返回頂端